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薛听潮登时无言,他盯着苗从殊的后脑勺看,而后者连看都不愿回头看他一眼。
他似乎真的不喜欢了。
意识到这点的薛听潮动了动手指,心脏有些闷痛,他在此时却不太明白这种感觉缘何而生。
丁溪握拳,压抑怒火:“丛殊,你别太过分!”
他既恐惧郁浮黎,又担忧薛听潮,忍住胆寒向前走,想拽住苗从殊可还未靠近便被凭空出现的青色火焰自脚底烧到头颅。
眨眼间便烧成白色的灰烬,扬洒在空中,速度快得无人反应过来。
苗从殊恰巧扒开头顶的手,回头便见这一幕,不由愣住:猝不及防。
丁溪死了。
这个薛听潮最疯狂的拥趸者,曾经最排斥、仇恨他的人,此刻死得随意、死无全尸。
他回头看郁浮黎,望进他琉璃色的眼眸,不知为何可见到内里恐怖扭曲恍如无尽混沌的深黑。
“苗苗怕不怕?”
他听见郁浮黎温柔询问,而唯一存活的蓬莱仙宗门人失声喊了句‘丁师兄’便怕得再不能言语。
“应该不怕。”
薛听潮瞳孔紧缩,背过身擦拭嘴边的鲜血,向来温和慈悲的表情此时消失无踪,变成无机质的冰冷,夹杂一丝狠戾偏执。
剩下的蓬莱仙宗门人看了眼空中的骨灰,又看向地下尸首分离的同门,犹豫片刻迅速追上薛听潮牢牢跟在他身后。
郁浮黎说要杀了他们,苗从殊一开始是不信的。
修真界向来残酷,杀人越货、夺宝死斗比比皆是。
但苗从殊不参与,他就是条咸鱼啊。修炼得过且过,就算前任多了点,那也是在他觉得不麻烦的范围内,尤其搞了那么多个前任从未翻车。
一路躺平舒舒服服的修真路,除了某魔修前任,他还真挺少近距离直面杀人的。
郁浮黎说杀就杀,没道理可言,苗从殊却不觉得可怕。
大概是整成骨灰扬了过于震撼,场面不血腥,所以没感觉到害怕吧。
“不觉得我残忍吗?”
苗从殊:“还好。”淡定,某魔修前任其实比他血腥多了。“而且他们是想杀了我。他们不死就是我死,那还是他们死吧。”
好歹是金丹修为,又曾在蓬莱仙宗住过,怎么会察觉不到丁溪他们靠近时的杀意?
现任也是为了保护他嘛。
苗从殊无条件站到郁浮黎一边,力挺他:“你怎么样我都喜欢。”反正都是神经病了,再多一个‘杀人如麻’的属性,完全可接受嘛。
郁浮黎闻言便吃吃笑起来,“乖乖,说话好听,我喜欢。”接着话锋一转:“你和蓬莱的过往也挺精彩。”
黑心天子朱砂痣 误诊后我揣崽逃出豪门 晏城特殊办事处 嫁入豪门 桃花色 大兴朝驸马须知 我捡到的崽竟是敌方首领 和名家一起回望明朝烟尘 失业的我竟成了钓鱼佬! 想不到的事多了 奶团三岁半,八个舅舅排队宠 追星被反追之后[娱乐圈] 穿成炮灰假千金 我怀了高冷校草的崽 渣攻他想洗心革面 在兄妹综艺当大冤种 终极行动 予她自由和浪漫 替身阿昭gl [HP同人]The Hogwarts Miracle
干物女是已经放弃恋爱,凡事都说这样最轻松的年轻女孩。主角的名字叫作安忆,她很喜欢安逸的生活。为了安逸的生活,穿越到平行世界的她,只能拿起画笔,赚取足够金钱供她死宅,等什么时候赚够了钱那就尽情地休刊吧。什么?无数粉丝读者暴动了?还破口大骂坑王之王?诶诶诶那该怎么办?什么嘛,原来只要爆照就可以平息读者的怨念...
...
一个孤儿,为了保护自己所想保护的人,从小立志要成为一名魔法师,可是在元素检测是竟然是光与暗的结合体,可是主角没有放弃,那么主角将如何打破这一规律,让光与暗共存,怎么走上魔法的巅峰,请观看我的小说法魔至尊。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,想写一部自己喜欢的小说,希望可以得到大家的支持。谢谢...
北冥有鱼,其名为鲲。鲲之大,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,其名为鹏。鹏之背,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,其翼若垂天之云。...
一朝穿越,变成落家丑陋嫡女,随身自带万能淘宝系统,下嫁第一美男战神九皇叔,婚后日日被吐槽丑陋,落倾染忍无可忍,一代神医,妙手回春,推倒美男,揭开面纱,倾世容颜,楚冥枫,再敢说我丑,试试。老虎不发威,当她是hellokitty?王爷,不好了,王妃逛青楼了。给王妃送足银两。王爷,不好了,王妃带人怒砸太子府了。加派人手,护王妃安全。王爷,不好了,王妃扬言给你戴绿帽子,三日后,下嫁通...
六年前她说给我一百万,我让你要个够!他将她抵在墙壁上秦暮楚,我们之间彻底玩完了!六年后,再次重逢他压她在床,一百万的交易,该是时候连本带利的讨回来了!可是我已经结婚了!对,她结婚已有大半年了!虽然,她对自己的丈夫一无所知,甚至连姓甚名谁她都不清楚。她唯一知晓的是,众人在提及那个男人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