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箱子有些年头了,表面沧桑嶙峋,林立轩掀开箱盖,宽大的箱子中就装着几件破衣裳,他心中一阵无言,在他眼里,这几件打满补丁的衣裳还没这箱子值钱……
林立轩知道他穿到了一个贫苦人家家庭,而在现代多年的他实在想不到在古代能有多穷?
现在他知道了。
待房间里的两人打理好自己,赵立娘就喊着他们来吃午饭了,没错,他们起来时已经是日上三竿,梳洗整理过就该吃午饭了,农家的饭点一般是极早的。
言哥儿坐在木凳上一阵扭捏,幸好赵立娘是个没婆婆经验的,再加上她今天心情好,要不换个严厉的,准得把他这样的懒媳妇修理一顿,新婚第二天,起得晚就算了,还让婆婆做饭,被村里其他人知道了,定要数落他做人媳妇不称职,害的娘家面子也无光。
林家的饭桌是个没林立轩膝盖高的小方桌,这种高度,吃饭的时候也必须放低了身子。
不大不小的饭桌上就放了两盘菜,一叠炒青菜,一叠林立轩也说不出是什么的东西。上辈子他是得胃癌死的,死之前吃东西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折磨,每一次吞咽都能叫他感受到巨大的痛苦,更可怕的是最后完全丧失了吃东西的欲望,每天只能靠针管输入流食,重新换了一副好身体,最让林立轩开心的就是他终于能拥有好胃口,燃起对美食的欲望。
这辈子他一定要对自己的胃好好的。
然而,当他捧起那一碗饭,却是怎么也下不了口。这时的米饭可没有现代的大米脱壳脱的干净,并不怎么白,吃起来也不香,饭粒一粒一粒胀得巨大,比他以前吃的米饭要大上一倍,零零散散没有一点嚼劲,也不香甜,味如嚼蜡。
在这个家里,吃这样的白米饭还只是林立轩一个人的特权,对面的母亲,身旁的言哥儿碗里装的是干巴巴的糙米,林立轩尝了一口,口感粗的简直让他觉得自己回到了当初生病的时候,跟吞玻璃渣似的,也不知道旁边这两人是怎么吃下去的。
青菜也不好吃,与其说是炒的倒不如说是煮的,找不到一丁点油的痕迹,新鲜倒是很新鲜,颜色葱绿,一看就知道是新摘下来的,菜根嚼着夹带略微苦涩。
另外一旁长条条纠结在一起林立轩说不出来的东西,他不去夹着吃,另外两个人也不吃那道菜,莫非也是他专享的?林立轩苦笑,这种专享他可不想要……这种专享原主小时候就有了,他吃米饭鱼肉,父母吃糙米糠菜,林父林母对他是疼到骨子里去的,家里吃的穿的用的,他都是用林家能提供的最好的东西……也难怪培养出原主那心比天高的脾气。
林立轩勉强吃着饭,心下却计较着要好好赚钱了……
居然是油渣!林立轩强忍着不让自己吐出来,胡乱的吃一大口饭吞下去,这也能算是好东西??他可吃不下去。
他夹了一块放进身边少年的碗里,他倒是受宠若惊的抬头瞟了他一眼,又去看赵立娘,赵立娘眼眸一敛,少年手慢脚乱的把菜还回林立轩碗里。
望着这块油渣,林立轩可真是欲哭无泪,莫非这一盘全都要他吃下去?
一顿饭下来,林立轩吃的没滋没味,另外两个人却吃的心满意足,尤其是对季言来说,这是他这辈子难得吃过的一次饱饭。
虽然吃的也是青菜,但林家这青菜是放了咸肉炒的,他没吃到肉,但尝到了不少肉味,也心满意足,要知道在他们村里,一个月能尝到一次肉味,就是不错的家庭了。
以前在季家,家里的饭菜都是定时定量,去晚了可能分不到,活该又得饿一顿,季家是大家子,他们是不煮饭的,每餐都是一锅粥,煮粥前,季老太数好了要放多少米,绝不多一两,也不少一两,粥煮好了,季老太拿着大汤勺一个一个分发,稠的、米粒多的部分捞给男人们,剩下的米汤加一点点稀饭就是女人和双儿的。
饭吃得少活干的却不少,季言也是要跟着下地的,平日里还要上山挖野菜、去田里除草、在家里要帮着挑水、洗衣服……活根本干不完,还得饿着肚子干活,长这么大,他都还不知道吃饱了是个什么感觉,以前只要是有吃的,能吃的,那就一股脑的吃下去,免得挨饿。
到了林家,可能是赵立娘习惯了,虽是多了季言一个双儿,但却是按照林老头在世时一个成年男人的饭量煮的,季言忍不住的多吃了,他觉得自己吃的有平时的两倍多,他在心中暗暗庆幸,幸好赵立娘没有嫌弃他。
现在唯一麻烦的就是,他出嫁前,母亲叮嘱他说要听婆婆的话,只要听从婆婆的话别被赶回来就好了。因为要嫁的人是个傻子,也没告诉他要怎么和新婚丈夫相处,所以……现在丈夫不傻了,他要怎么办?
第3章赚钱
午饭过后,赵立娘这会突然想起自己有儿媳妇了,端起做婆婆的架子,颐指气使的让季言打扫屋子,做这做那的,昨儿个办了喜事,虽是在农家,他们家也没几个亲戚,厅里还是摆了几桌宴席,请了邻居乡亲来热闹热闹,借来的桌椅板凳堆在墙角,待会儿擦干净了还得给人家还回去。
毕竟是办过酒席,地上一片狼藉,赵立娘挥着扫帚清理残骸,季言拿着抹布擦桌椅,两人忙活个不停,林立轩看不过去,来帮忙,却被赵立娘赶回房间,&ldo;你身体还没好利索,还是在床上躺着吧,这些事儿有娘和言哥儿在,你甭操心。&rdo;
林立轩拗不过她,老老实实的回了自己的屋子,他也确实需要休息,这会他大脑依旧不太清醒,两个人的记忆来回交织,眼前时不时的跳出某一段画面,有些是他在现代的记忆,有些则是秀才以前的回忆。要不是他心里素质好,换另一个承受能力差的,准得疯掉。
假寐了会,林立轩坐起来,身体酥麻麻的涌上一阵僵痛,他心里暗想这秀才的身体素质真差,比不上人家一个瘦弱的双儿,手指按在太阳穴上,揉捻一会,思绪清晰了许多。重获了这具身体,虽然不是他自愿占有的,但在这件事上他确确实实是获利者,竟然使用了别人的身体,就应该担负起责任。
从今天的所见所闻也看得出这个家很穷,穷的叫他无法想象,他必须想办法使这个家富裕起来,尤其是他今天吃的那个菜,林立轩可不愿虐待他的胃。
可是,要怎么赚钱呢?
要知道他所在的可是古代呀!科技落后,道路不畅,寄个信都得用上好几个月,要是在现代他还能知道各式各样的赚钱方式,如今是个肩不能扛、手不能提的穷酸秀才,也没有本金,商人赚钱的奥义是钱生钱,没有原始资本,他要如何生钱?
而且,在这种时代,要想把生意做大,必须得依靠某些权势,这辈子,林立轩也不想汲汲营营虚与委蛇的和人曲意逢迎,就踏踏实实的做个悠闲的小地主就行了。对于林立轩来说,赚钱的法子也并不是没有,只是,他现身处闭塞的社会,太过出格的方法不能用,他可不想被人当妖怪抓起来烧死,没有太多的权势和力量而暴露太多,只会引火烧身、遭人嫉恨。
林立轩躺在床上思索再三,翻来覆去没个计量。
还是头昏脑胀的,心里也有了一些想法,只是,如何去赚第一桶金呢?
符合他目前的身份,又不能太出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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