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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8章 晋级持剑侍从与捕奴团(第6页)

罗兰露出了古怪的神色,嘀咕道:“什么鬼东西?

家族的这本魔法书果然有问题。”

罗兰擦拭起了自己的长剑,等待队伍寻找到自己。

按理说,打猎是不适合带着佩剑的。一点都没用。

霍尔男爵经常说,对于低阶骑士们来说,长剑远远没有长矛好使。

同样的,最强的骑士,是骑着马拿着枪的骑士。

在学会使用剑气之前,同等实力下,拿剑的人碰到拿长枪的人,最好的策略就是把剑撇出去,然后趁着对方分散注意力的时候,撒丫子跑。

在跑的时候还有注意事项——拿出小刀割断铠甲的扣锁,把盔甲丢了,这样能跑的快点。

所以按理说最强大的武器其实是弩,然后是弓,其次是长矛。

但长剑在骑士的舞台上却一直非常活跃。

一个是它方便携带,到哪都能带着。

一个是它象征了身份。剑上用的铁多,而且必须用好铁。工艺也更复杂,更加的昂贵。是贵族武器。

最重要的是,只有剑士和弓手,能和会魔法的人打一打。

剑士在对付那些巫师时,可以持盾。

同时,如果练到一定程度,并有一把足够好的剑。是能把魔法挡住,甚至挑回去、反射回去。

当然,若说纯粹对付巫师,匕更好用,因为它更快。

在能释放出剑气时,剑往往就是最强的武器了。

它能释放出各种各样的剑气,也更加灵活,更加均衡。

相比来说,用长枪虽然也能释放出‘剑’气,但身法受限制。而且不方便携带。

有时候,前一秒你可能还与人笑着聊天,下一秒就得拔剑杀人了。

剑能随身带着,可没有人能去哪都背着枪。

自从自己十二岁那年,男爵将这柄剑当做生日礼物送给了自己后,自己就爱不释手,到哪都带着了。

打猎也带着虽然用不上。

罗兰隐隐感觉,自己马上就要突破了嗯,应该是要成为一名正式剑士骑士了?

但自己其实更喜欢魔法的。

对了,自己是跟着霍尔男爵出来打猎的。有几条猎狗在猎物的时候,跑远了。

自己过来寻找,却走丢了。

可这里好像不是瓦莱里亚的山林呀。

林子里突然传来了一阵脚踩断树枝的声音,似乎有一群人正在靠近这里。

‘太好了!终于找过来了。’

罗兰急忙迎了过去。对面的人也在往这边走。当罗兰看到那群走出林子的人时,瞳孔不由猛然一缩。

是强盗!

不,不对是捕奴团!

(本章完)

福尔摩斯在霍格沃茨  骑士领主:从每日情报开始  孽生  骂我朝廷鹰犬?我乃大秦武圣!  我靠厨艺在娱乐圈积功德[美食]  和高冷o协议结婚后  死对头竹马骗婚后  弟弟竟是耽美文男主  带崽离家出走后失忆了[GB]  六边形男神  暗桥  越界心动  你这狐狸哪买的  空庭晚  不黑化就歇菜  喜相逢  曾听旧时雨  当然不只是弟弟啊[gb]  恶毒女配被主角读心了[快穿]  此间真意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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