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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飞刀又见飞刀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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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这个瞬间,罗征朝着前方猛然一扑,那一巴掌盖在罗征身后的地面上,发出震天的响声,印出了一个巨大的手掌印。

没有多想,他顺势朝前方一滚,爬起来又继续跑。

这只被幻化出来的魔族人,嘴里冒出几个听不懂的魔族词语,又继续追在了罗征的身后。

罗征也是又气又恼,好端端的这魔族人为何就找自己一个人?

可惜他不能停下来问个究竟,况且这魔族人本身就是虚化出来的幻兽,也没有什么智商可言,当然无法沟通。

血色山外,此刻也已经乱成了一片。

已经有不少导师,通过信圭发现了那只魔族人居然从第五层跑到第三层来了。

“仲铭,到底是怎么回事?”

“这只魔族人不是应该在第五层吗?怎么可能突破那些幻阵,来到第三层?”

面对质问,仲铭结结巴巴的说道:“我,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,可能是血色山上的幻阵出了问题。”

“我要求马上停止血色试炼,”一位导师说道。

“是的,应该停止,一直魔族人恐怕能把山上所有的人都踢出局,早就建议把这五级幻兽剔除了,放在那里根本毫无意义,真不知道上头是怎么想的!”另外一位导师赞同道。

“等,等等!”这时却有一位导师阻止道。

“发生了什么事?”

“你们看,这只魔族人好像在追赶那罗征,”那位导师将信圭的画面,切换到其中一位士族子弟的身上,却发现了正在疯狂逃命的罗征。

“呵呵,那又如何?这小子表现出来的实力的确让人惊讶,可是你们还记得吗?当年林邪天以炼髓境的实力,进入血色试炼的时候,自负自己的实力超群,想去找这只魔族人的麻烦,最终还不是落得一个狼狈而逃?”一位导师说道。

林邪天,乃是青云宗上百年之内最优秀的弟子,在进入青云宗短短三年就名动天下,在十九岁那年通过“青云路”的试炼,迈入了“云殿”之中,天赋与实力,都世所罕见,属于当之无愧的超级天才。

罗征现阶段表现出来的实力与天赋都相当高,但是在众多导师心目中,与林邪天还是有相当的距离,何况当时林邪天已经是炼髓境,比之罗征足足高了一个境界。

就连林邪天遇见魔族人都要落荒而逃,这罗征怎么可能有丝毫抵抗的可能性?

不过想是这么想,罗征作为今年最大的黑马,大部分导师对他还是相当关注的,好歹停止了争论,静静的观看着信圭上的画面。

看到众位导师不再逮着自己责难,仲铭脸上露出了一抹得意的笑容,这小子百分百死定了,我就看你如何躲开魔族人的进攻。

凭借着灵活的身法,以及强大的爆发力,还有一点点运气,罗征避开了那只魔族人的攻击。

但是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!

一直逃跑,最终的命运就是被这魔族人一巴掌拍出局。

提供给罗征思考的时间并不多,他的脑袋也在飞速运转着。

听说魔族人与人类的身体完全不同,从一出生就远比人类要强横。故而上古时期,人类与魔族开战吃了很大的亏。

但是造物主是公平的,魔族却有一个致命的缺陷,他们有两颗心脏。

也许是一个心脏,无法承受他们强悍的身躯,所以才会产生第二个心脏。

这本来不是什么大问题,拥有两颗心脏的魔族人能够爆发出更大的力量,关键是他们的第二颗心脏竟然生长在背部。

第二颗心脏并没有任何保护,只有一层薄薄的皮肉,只要穿透这皮肉,击碎这颗心脏,也就能要了魔族人的命。

于是上战场的时候,几乎所有的魔族人都会背上厚重的铠甲,那铠甲在背面有一个高高的凸起,就是为了重点保护他们背部薄弱之处,人类戏称这种盔甲为“乌龟壳”。

经过刚才一路上的周旋,罗征注意到,这位魔族人的后背并没有任何防护。

只要能够击碎魔族人的心脏,他就能打倒这魔族人,这也是罗征唯一的可趁之机。

他正这么想着,侧面一道劲风铺面而来,却是那魔族人的大手掌拍了过来。

“糟了,躲不开!”

这一次罗征再想躲避,已然来不及了。

除了拼也没有其他的路可走,罗征一咬牙,竟然一个翻身,跳到了魔族人的手背之上,然后又踩着魔族人的肩膀一跃而起,整个人翻过魔族人的脑袋,这一刻罗征的鼻尖与魔族人头上的两只尖角只有数寸的距离。

道君  尖峰神探  焕发生机老刘张雪妮  元尊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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